昨天中午十二时正突然接到先生的来电,要我放下手头上的工作,马上赶到新办公室去看看。先生说他刚刚在电话里头和市政局官员大吵一场,因为对方(一共五人)“怀疑”我们的办公室装修工程没有获得市政局的批准而在电话里头一直逼问先生要如何“解决”,无论先生怎么地向官员们解释我们的装修工程是在获得市政局的批准后才开始的,官员们就是不肯接受先生的解释,只是一直在逼问先生“解决问题”的方法。正在开会的先生不堪一直无故被干扰,一怒之下大声地斥骂该官员,并告诉他们根本不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因为我们确实有市政局的批准信,而且一切都依据市政局所批的测图来装修。其中一位被其他官员称为Boss的听了显得很不耐烦,竟然回答说:“既然如此,你的“问题”没得解决了,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两点正到市政局来见我,不然后果自负。” 先生听了不想浪费时间和他们再有任何的口舌之争,就把电话挂上,官员们气得马上在新办公室的墙壁上贴了一则通告,命令先生马上(Serta-merta)带着市政局的批准信和测图现身市政局解释清楚,不然就会采取“封店”,“罚款”和“拆除”的行动。
当我火速赶抵新办公室时,官员们都已经离开了,所以只能带着他们留下的“通告”回去等先生的指示。先生开完会回来,赶紧处理手头上的急件,下午大约四时许我们才稍有空挡,便带着市政局的批准信和测图到市政局去会见所谓的“负责人”。虽然我们很清楚我们根本没有抵触市政局的任何条规,却不敢担保会否被有关官员处处为难,所以一路上我们也一直在讨论应对官员们的策略。本来还以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没想到当我们见到有关官员时,对方竟然和声和气地向我们解释刚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他们根本“无心”(Tiada niat)想要为难我们。既然我们是真的有市政局的批准信和测图,那么这件事情就当作没有发生过,大家别放在心上,这件事已经“Close file”了。有关官员也告诉我们事后他们已经证实我们确实是有市政局的批准信和测图,所以这绝对是一个“美丽的误会”(Salah faham yang tidak disengajakan)。
虽然有备而来,我和先生还是没想到这个问题竟然那么容易就解决了,我们都当场愣住了,我和先生彼此互望一眼后,便很“醒目”地向官员说:“没关系,误会说清楚了就好,我们不追究。” 然后先生把一份市政局批准信的副本交给了该官员,并要该官员在我们所准备的信件上“Acknowledge receipt”。过后,官员还很客气地告诉我们一些官员们办事的内部程序,还说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办事程序,程序多则难免会有些不当之处,希望我们可以见谅什么的。。。
官字两把口,问题既然解决了,也没什么好追究,我们更不想在市政局多待一分钟,乘着放工大塞车的时间还未到,赶紧溜人回家去了。
(先生一向来都坚持不肯付给官员们任何的“咖啡钱”,毕竟我们因公事所需,常年和市政局某部门“打交道”,非常清楚市政局所规定的装修工程的程序,更因为市政局的繁缛程序和内部行政的不协调而使我们的装修工程被逼延后了几个月才能顺利开始,间接也造成我们在一些人力财务上的损失,所以这一次先生决定不向市政局官员做出任何的"让步",除了以行动和文件力争清白外,最坏的打算就是到市政局去付还“莫须有”的罚款,反正在这个BolehLand的土地上,什么事都是Boleh发生的。
其实,这情形就好比当初我们第一次向市政局呈上申请而被拒绝的其中一个原因 - 我们的办公室里只设有一个祈祷室。根据市政局的条规,我们得要隔开男性祈祷室和女性祈祷室,申请才会顺利获得批准,而事实上我们还没曾聘请过任何需要祈祷室的员工。因为要“容纳”这两间祈祷室,办公室的空间瞬间变小了,员工们可利用的舒适空间也被占用了,可是这是市政局所订下的办公室装修的条规,要合法装修和获取入伙证就无法违抗,纵然我们对此条规心有不甘和不满,也只能觉得无奈,毕竟在BolehLand的国土上,什么事都是Boleh发生的。无论如何,我们在心有不甘之余也很庆幸我们的办公室单位因为属于角落单位,空间比一般的办公室空间来得大,不然有了这两个祈祷室后,我们可要去租借隔壁的办公室单位,方有足够的空间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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