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2, 2012

“扭计”的总裁

昨天下午吃过午餐后,和老男人顺道去新房子那里看看,没想到却遇上了发展商正为剩余的约30个单位进行促销的活动,而且还让我们遇上了发展商公司的总裁。总裁先生刚开始对我们的态度很友善,可一获知我们就是那个和发展商“硬拗”的购屋者后,态度马上180度转变,语气更是恶劣。年龄已近七十岁的总裁先生说他不喜欢我们,不想把房子卖给我们,坚决表示要向我们购回房子(哈!我们开了天价,算是目前销售价的三倍,包括再加上我们在买和卖过程里所有涉及的费用,例如律师费、印花税、银行贷款利息和售屋税务等等,毕竟之前是 U Sell, I Buy,现在却是 U R Interested To Buy, But I'm Not Going To Sell! ),因为他要的是一切都服从发展商并对他哈腰的购屋者,他无法接受购屋者对他公司的建屋计划有任何的评论或不满。总裁先生说他后悔把房子卖给我们,他不稀罕我们购买他的房子,他霹雳啪啦的说了一大堆自吹自奉的废话,然后说要我们看着办。总裁先生不断挑衅我们,要我们就他所说的一切和恶劣的言语举止采取法律行动提告他,可是老男人不想对总裁先生的挑衅作出多大的反应,只是很坚决地对他说:“每个购屋者都有权力去争取自身的权益,其他人要怎样做我管不着,我只做我应该做的事。” 双方僵持不下,总裁先生其实也害怕老男人被他的言语“激疯”而搞砸了促销会,没多久就借机走开,临走前还不断提醒老男人说若真的有不满,就请律师提告。

人家说人老了会还老返童,总裁先生让我们觉得他就像一个玩输了游戏的小孩,在和赢了他的玩伴们闹别扭和耍性子。坦白说,如果总裁先生真的那么不在乎不稀罕,为什么当时会如此失去理智,那么失态?!若真的不在乎不稀罕,为什么在我们向有关当局作出投诉后,开始对我们所投诉的一切问题逐步解决和改善?!若真的不在乎不稀罕我们购买他公司发展计划下的房子,为什么一直传短讯通知我们其公司各类房产的促销会(Property sales event),并且还不断来信要我们介绍新的购屋者给他们(buyer get buyer plan)?!最重要的是,若真的不在乎不稀罕,为什么他的职员当初要欺骗我们说房子已经卖得七七八八了,还说我们是第35位购屋者,就是害怕我们不愿购买他们的房子?!而且既然不在乎不稀罕,为什么窜改合约事件发生后,发展商负责人不断催促我们在最短的时间里重签合约?!难道这真的是总裁先生(发展商)口中的不在乎、不稀罕吗?!或许是总裁先生一向来高高在上,习惯了旁人对他的唯唯诺诺和恭恭敬敬(我们昨天也见识了),没想到却遇上了只讲理不讲情且勇气可嘉的我们,完全不把总裁先生放在眼里,所以总裁先生岂能受得了我们的如此对待呢?!所以啊,被宠坏了的总裁先生若要发脾气、闹别扭,耍性子什么的,那是总裁先生自家的事,与我们无关吧!总裁先生啊,要知道你只是发展商公司集团的总裁,可你不是我们的总裁,更不是我们的米饭班主,我们可是以真金白银购买房子的,所有与房子有关的配套,尤其是景观和休闲公园里的设备也都是我们购屋者付出的金钱换来的(其实造景和休闲公园除了是市政局所订下的基本条规外,更是屋业发展计划里的基本设施,是从购屋者的屋价里扣除费用,发展商被任命去完成,根本不值一提功劳不功劳这一回事,休莫欺骗购屋者),所以总裁先生可千万莫要我们当你是救世主,除非是免费分派房子或是领了你特别的恩惠,否则凭什么我们购屋者不能有任何不满和投诉,非得一切听从你的?!

(其实,老娘我和老男人也很能明白为何总裁先生会如此气愤,毕竟我们就发展商的各类问题而入禀市政局的投诉已经开始生效,市政局已正式对发展商采取行动,这不只间接影响了发展商为房子计划申请入伙证的程序,拖延了入伙证的批准,也让发展商面对钱财和名誉上的损失。不过,总裁先生也不能单方面责怪我们,毕竟我们也给了发展商各负责人好长的一段时间去处理问题,只是每个负责人迟迟都不愿意就所有的问题作出回应和提供解决方法,无可奈和下我们才会采取如此的举动 - 向有关当局“申冤”去。唉,说来说去,追根究底,这也只能怪发展商各负责人(贴切的说法是公司上下各阶层的职员)和总裁先生一样老爱挑战老娘我和老男人,不断挑衅我们,要我们对他们所有的不满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法律或适当的行动,他们当时那种不负责任和不可一世的态度真让人看了火冒三丈,所以最后勇气可嘉的老娘我和老男人决定接受他们的挑战,化悲愤为力量,一一向有关当局提告去了,才不至于沦为发展商负责人眼中无知、无能兼白痴的购屋者,更不负所有发展商负责人一直以来对我们寄予的“厚望” - “若有什么不满,有什么问题,尽管对我们采取行动!你们绝对有这个权利!” 君无戏言,既然现在我们真的付诸行动了,怎么发展商总裁和各负责人就失去了能耐和勇气,更没有雅量去面对、去担当了呢?!当初对我们不断挑衅的嚣张态度怎么就变成了现在的闹别扭、耍性子的小家子了呢?!)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听到总裁先生口中句句:“不满就找律师来告我” - 差不多每说十句话里就有五六句是这一句话,上层的态度都已是这样了,难怪发展商公司里上上下下所有的职员,动不动就说:“有什么不满,有什么问题,就去告我们啦!”或是“我们是这样子的,你不爽就采取行动啦,你要怎样做就go ahead!我们公司这样大,不怕的!” 瞧,再大的企业集团都会毁在这些人的手里,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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