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4, 2011

可悲!

市政局的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原本我们新办公室的广告牌的准证是可以在呈交表格后的一两个小时内就获知市政局准证部门批准或不批的结果,可是因为我们选择在星期五才来呈交,官员们在星期五这一天都会比较忙碌,所以只有等到下个星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才能让我们知道结果。她还说因为星期一是劳动节是休假日,我们必须等到星期二才能再拨电来询问结果,给了我们有关负责人的联络号码后就要我们回去等结果。

星期二中午我拨电相关部门负责人询问结果,负责人告诉我说因为刚从漫长的假期回到工作岗位,还没有Mood工作,所以还没有处理我们所呈交的表格,要我星期三下午再拨电向她询问结果。先生知道了不甘心,乘着到市政局附近的客户那里去开会前特地去了一趟市政局。负责人拿了我们的表格复印本后,在里头慢条斯理地翻查文件,最后在让我们等上了半个小时后才大言不惭地告知我们她今天真忙,有很多表格都还未处理,包括了我们所呈交的,可是明天就一定会处理好。她还好心劝告我们别浪费时间白跑一趟,要我们来市政局之前最好先拨电给她,得知结果后再来市政局会更好,最后她要我们明天最好下午三点过后才再拨电来询问,不然我们的表格可能还无法处理好,毕竟一连几天的长假搞得她这几天实在是太忙了。。。

我看着她大言不惭地不断找借口为自己辩护,觉得她一点都不为自己的懒散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觉得羞耻,还真的替年纪尚轻的她觉得可悲!

(我还真的在隔天下午三点正就拨电给负责人,她让我在电话里等上二十几分钟后,才口头告诉我她对我们的守规则行为-向市政局申请各类准证觉得很满意,所以就很爽快地批准我们的申请,可是因为正式批准函件还没能在今天为我们准备好,要我隔天早上再联络她,她说我们必须要持有她所准备的正式批准函件后才能在柜台付款,我们得把一切手续办好后才能把广告招牌挂上,不然就会因为违规而被罚款。。。我听了真的很想大声地向她吼:“识相的就请你动作放快些,别再浪费我们的时间和纳税人的血汗钱了。。。”)

(5月5日下午终于顺利获取市政局准证部门所发出的正式批准函件,先生到市政局去领取批准文件时也把新办公室的营业执照顺便处理好。虽然如此,当先生回到办公室后把这些相关文件交给我的当儿,我还是发现了正式批准函件上的地址和执照号码有误,那是属于另一家公司的地址和执照号码,而且文件上的日期竟然写着4月29日,让我们看了差点晕倒。看样子我们明天又得到市政局去跑一趟。唉,我真的不晓得该如何形容这位市政局小姐处理事情的态度,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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