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7, 2010

大吵大解决

近年来经过了许多的是是非非后,我非常相信“大吵大解决、小吵小解决、不吵不解决”这句话,毕竟经验告诉我有许多的纠纷确实是在“大吵”下才获得解决的,尤其是和Uxx Txxxxx 的纠纷,更是印证了这一句话。

我常常面对一些看似小事,事实上却也可算是大事的问题,让我气愤不已,也深感无奈。最近购买了一台约三万令吉的办公室数码彩色多功能机器(Digital Colour Multi-functional Device),一切买卖条件和款式附件等细节都已在购买前再三地和该著名的日本品牌的业务员谈妥,理应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或纠纷了,谁知付款后机器送到时,我才发现业务员耍了手段,事实就是本老娘被一个黄毛小子当傻子耍了。对于业务员的不老实和欺骗手段,我念在对方“年少无知”,尚可以“宽容”的态度和对方谈判,希望业务员给我一个清楚的说明并为他的过错作出补偿,还我一个公道,我也就不再和他纠缠不清。谁知对方竟然不知悔过,还不断在言语上挑衅,除了出言不逊,还很得意地告诉我就算我一状告到他的上司那儿也于事无补,因为他的上司肯定会偏帮他,支持他的,言下之意是要我自己再掏腰包添购机器的附件,纠纷就此打住算了。原本想好好地和他谈谈解决这纠纷的折合方法,经他如此嚣张的挑衅,在气头上的我再也忍不住了,一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形象更是顾不了了,对他破口大骂了起来。在旁的先生见状赶紧拨电联络对方的上司,告诉他事件的发生和让他了解来龙去脉,狠狠地告了业务员一状,希望对方的上司可以秉公处理,还我一个公道;同时也向对方的上司放了“猛话”,若不能把这件事情好好地解决,就请把老娘所付的款项全数归还,而这约三万令吉的机器就请马上载走,当宝贝般留待日后慢慢地售卖,不然就走着瞧好了!

业务员的上司(姑且称呼他为经理)没想到会莫名其妙的接到如此的一通电话,虽然还搞不清状况,却也马上要当时气愤不已的我先冷静,并答应他一定会好好处理这件事,还我一个公道。过了几天,经理真的亲自登门道歉,并告诉了我他的决定,也让我开出条件以作出补偿,还我公道。我并非爱占便宜的人,基本上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要经理秉公解决这个纠纷,依据购买合约来执行事务,把原本应有的机器附件装置回来,我也不再追究这事件,只是我从今以后都不要再见到那位业务员,本老娘的“Account" 就请转交其他业务员处理,毕竟我不愿再和这奸诈狡猾的业务员再有任何的联系。经理听了马上同意,同时也答应尽快安排其同事前来安装被该业务员“X”掉的机器附件,一个价值三千多令吉的"USB Port"和一笔为数一千六百令吉的现金折扣,以还我一个公道。(其实,这其中还应该包括了一个传真电话线和雷电的防护器,但是为免让经理难为,我决定自掏腰包添购,不再追究。)

经理临走前,我对经理说他的业务员年纪轻轻,却奸诈狡猾得像只老狐狸,阴险得很!经理很无奈地告诉我说这可是该公司营业了这么久以来第一件闹得如此“大”的“Case”,因为听说其它的纠纷都被该业务员私下成功解决掉,所以基本上他也只是略有耳闻,却还没机会亲眼看见,如今亲身经历才更清楚知道该业务员的“厉害”。是的,做人做事可千万别占人便宜,更别贪小便宜,坚持原则就万无一失了,毕竟我和业务员之间的这个纠纷确实不是一般人可以解决的,因为业务员不肯招认所犯的错,把责任推卸到底;而本老娘态度不肯放软,坚持到底,双方僵持不下,所以经理只好亲自出马了,不然老娘我一状告到法院,该公司除了要给一笔赔偿费,还得赔上名声和信用,那太不划算了。我对经理说:“我本身不喜欢也不想用这种方式来解决这事件的,这可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大吵大解决,小吵小解决,不吵不解决,你说是吗?” 经理听了苦笑不语。

注:我不喜欢占人便宜,所以向经理表明我不想平白受人恩惠,建议由我支付一些费用,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皆大欢喜就行了。可是经理却觉得他代表公司来向我赔罪,所以公司一定要负担这几千令吉的附件费用和回扣,以示诚意。看经理如此坚持,我也不再和他力争要分担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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