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6, 2010

不需赔命的凶手。。。

在公路上常常会恰巧遇上某位官老爷也出门或者是某某大集团举办什么“车队寻宝探险记”,一大支车队浩浩荡荡地霸占了半条大道,当然还会有一大群的交通警察骑着摩多或警车驾驶在前端,为这些官员们或是大车队开道,很是威风。交警们一副高高在上,毫无礼貌的态度,才不理会当时公路上的情形对其它公路使用者是否安全和会否造成人命的威胁,就只会使劲地按喇趴、吹哨子,还一边大声地喊叫:“Lalu! Lalu! Beri Laluan!”,一边比手势示意其他公路使用者让道给他们的队伍,有时甚至还会因为其它道路使用者没有及时让道而对该道路使用者破口大骂,简直是罔顾人命,不可一世。

我和先生因为使用公路的机会多,也常常碰上这种情形,也试过好几次被开道的交警破口大骂,因为先生基于自身安全而不愿一听到交警的喇叭声就马上“闪”入左边的慢驶道,一般上都会在确定安全的情形下才让道,态度傲慢的交警们岂能接受市井小民的如此挑战,结果就在车子后头使劲地按喇叭、吹哨子,不断地“闪高灯”,甚至还在越过我们的车子时对我们破口大骂和向我们比粗。我和先生早已习惯这种情形,也就不管他们的粗俗作为,反正我们的安全比较重要,毕竟“三万牛肉干”也抵不上我们宝贵的性命,而且哪管我们的心里有多么的不舒服,碰上了也就只能自认倒霉。其实,我们也好几次目睹一些道路使用者因为被交警按喇叭、吹哨子而不顾当时的情形是多么的危险,就马上“闪”入左边的慢驶车道让道给这些态度嚣张的交警队伍,结果差点就和左边道路的车子撞成一堆,只差一点就酿成人命伤亡的悲惨车祸,让我们看了不得不感叹交警为了某些人的私利而草菅人命,把其它道路使用者当草芥,就好比隐形的杀人凶手,明目张胆地杀人却不必偿命。

我国公路使用者似乎早已习惯交警们的恶劣作为,对于他们的草菅人命的作为更是到了视而不见的境界,反正碰上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一切都是“命”,毕竟不管民众怎样投诉或批评都不会受理,大家也都习以为常,早已对这些自以为是的吃公家饭的人失去了信心和好感。真是的,纳税人所缴交的税务就如此地被滥用了,天理何在?!

其实,政府务必立下一条对公路使用者公平的法约,也就是说如果交警们必须在公路上为某些官员或某些大集团的活动开道,就让当时所有受到影响的公路使用者都豁免缴交某些税务,把这些豁免的税务都转移到这些“阻街”的人身上去,规定让这些人承担,尤其是在高速大道上,更是应该考量其它付费使用大道的公路使用者,毕竟凭什么这些“阻街”的人可以无视他人的安全和剥夺他人的使用权力而优先使用这些大道呢???最重要的是,如果因为他们的车队而造成车祸的发生,那么这支车队必须承担受害者和其家人日后所有的生活开支,负起所有应负的责任,以示惩罚。我想到时也不会有什么人或集团胆敢要如此嚣张地在大道上疾驰和出风头了。。。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