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9, 2014

血光之灾

老娘我在两个星期的时间内竟然粗心大意地一再的把自己的脚趾头和手指都弄伤了,尤其是脚趾头受伤后的疼痛,让老娘我眼泪都飙了出来。

老娘我先在办公室里不小心踢到桌脚,右脚第三只脚趾头马上见血,脚趾头的一块肉不见了,老娘我因此跛脚走路了几天。

几天后的早上,老娘我乘着百货涨价前到超市去购买包装的Milo和咖啡以供给办公室茶点时段,没想到付了钱正要离开超市的时候竟然不小心给推车辗过了左脚的小趾头,脚趾头的一块肉不见了,而且还流血不止,把左脚鞋子都染红了。这次脚趾头的伤口比之前的还要厉害,疼痛得让老娘我眼泪都飙了出来,可也坚持谢绝了超市工作人员的好意帮忙,自己忍痛到车上去处理,然后才回去办公室清洗鞋子,老娘我因此跛脚走路了一个星期,至今脚趾头还隐隐作痛。俗语有云祸不单行,倒霉的事接踵而来,老娘我在喝下午茶时因为要把长型面包切割成几份和同事们分享,而不小心把自己的右手拇指给割伤了,当然免不了又是挨上一阵子的疼痛,让伤兵如老娘我雪上加霜。

昨天傍晚在办公室核查收款和单据时,一不留神就把厚厚的记录本子给弄跌了,而记录本子的硬角不巧砸到了老娘我的右脚大趾头,老娘我只感觉右脚大趾四周麻痹,砸到处疼痛无比,一片淤青。老娘我的眼泪再次不由自主地飙了出来,久久都说不出话来。老男人起先被吓了一跳,后来也忍不住取笑起老娘我来,觉得老娘我活该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受折磨。

今早匆忙之间,不知道在什么情形下竟然把老娘我自己的左手无名指的关节处给弄伤了,当老娘我看到伤口和血丝时为时已晚,根本就想不起在何时、何地和如何受伤的。

唉,看来得小心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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