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天经地义

车子出事已经一年多了,仍然没有公道的解决方案,和我有纷争的所谓的著名的Uxx Txxxxx 经销商总部的负责人终于又拨电联络我,就我在九月中因事件发生“一周年纪念”而写给Uxx Txxxxx 经销商的总裁的最后的一封警告信做出回应,毕竟我的信件内容毫不客气地写了好多让对方自打嘴巴的“证据”和“机密”,事关重大,内部要他们特别关注这个事件,经过几次的内部开会后,这家伙特地拨电告诉我这个他们自以为是的好消息,说是让我在收到正式函件前先开心一下。

我听了冷冷地回应他,这有什么好高兴的,纷争了一年多,我的心理压力也不轻,就连购买新车的喜悦也被这纷争一扫而清,这一年多来我不断想方设法为自己的冤情辩白,四处奔波申冤,就连他身为Uxx Txxxxx 经销商总部的负责人也只有不断的伤害我这个车主。对于我,这实在是没什么值得开心高兴的,是我身为消费者应得的权利和福利,也是他们所应该做的事,职责所在,天经地义,真的没什么好高兴的。对方被我泼了冷水后,只好叫我给点耐性等接收总部所发出的对我做出赔偿的正式函件,然后就赶紧挂断电话。

对方口口声声说公司内部和高层已经对我的事件作出公平的裁决和同意给予我应得的赔偿,可事实上我还不晓得他们所谓的赔偿是否真的就如他们所说的那么值得我高兴开心的。我质问了对方好几次到底那是哪方面的赔偿,对方吱吱唔唔地答不出来,只是叫我等接收公司发出的正式信件,因此我觉得他们的处事和待事的态度根本没有什么大改变,还是会像以往般耍些老手段和旧花样,这种情况下所作出的“赔偿”是无济于事的,我想在事情还没明朗化前还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和原则比较好。

唉,Uxx Txxxxx 经销商始终还是不能解悟企业的形象和公信力非一朝一夕可建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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